写书法为何要先“默坐静思”
——读蔡邕《笔论》札记
熹平石经(局部) 东汉 蔡邕
蔡邕(133年-192年),字伯喈。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文学家、书法家。蔡邕博学,善文辞,晓经史明音律,能书画,书法擅长篆隶,特别是八分体隶书。蔡邕在书论方面著有《笔论》《九势》《笔赋》《篆势》等。《笔论》《九势》两篇皆见宋陈思《书苑菁华》,《篆势》为西晋卫恒《四体书势》全文引用,《晋书·卫恒传》亦引用《篆势》全文,但字句有所不同。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
《笔论》开篇便提出“书者,散也”。“散”字在此应为闲散、抒发之意。故全句大意为:书法艺术,应是闲散抒情之事。第二三句延伸第一句的观点,书法创作时,应排除无关的杂念,不能被其他因素搅扰、逼迫,保持书法艺术的独立和纯粹。放纵性情,然后书之。若被外界搅扰心神,为事物所迫,即使器具精良,有如中山兔毫般好笔,也不能写出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
在《九势》中蔡邕曾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在《笔赋》中也有提及“书乾坤之阴阳,赞三皇之洪勋”。“书者,散也”,“散”的概念也与《庄子·人间世》中“散人”“散木”超乎尘俗、不为世用、游于绝对精神境界类似。由此可见,其书法美学思想体系本是以道家“自然”哲学为基础的,但最终的美是归于自然的。书法作品若要达到自然之境界,首先书者要做到散淡、超乎尘俗。在敞开怀抱、超乎尘俗之际,书写退化成一种自发的行为。不是为了作品而书写,而是一种心手合一的自然情感流露。用笔的节奏力量,结构的开合欹侧,墨色的干枯润泽,章法的舒散聚集都成为书写者性情的附庸。随着情感的起伏跌宕,浑然成之。而人们欣赏到的作品既有艺术层面上的艺术美感,又有其携带的感性方面的情感。
从感性的角度来看,中国书法的工具——毛笔比较特殊,是一种软质有弹性的工具,会产生意料之外的效果。蔡邕在《九势》中说:“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性质,使中国的书写能称为艺术。它是在情感、技巧、材料、审美等因素组合下产生的偶然性和美感的线条组合。而情感赋予了其基调。
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在书法艺术领域,创作心态的特殊性与书法艺术表现的抒情性是紧密相联的。如果书法创作活动的情绪和动机过分强化或压力过大,则会出现“燥”的心理状态,从而使作品失控,毛笔使转提按,配合失调。在此,蔡邕强调“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追求“散淡”“空灵”之气质,如庄子“解衣磅礴”之意。传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有“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北宋黄庭坚在《论书》中也有提及“书字虽工拙在人,要须年高手硬,心意闲澹,乃入微矣”等。他们所描绘的书写创作心态实际都是心神自然、性情散淡、不急不躁、凝神静虑的状态。
而在任情恣性之余,还应沉密神采,如对尊者,正如“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书乾坤之阴阳”。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情感是主要动机,在情感之余,它还应是感性与理性结合的产物。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为书之体,指书法的本身及要点。须入其形,意谓书法本身,是一定要具有内在的艺术形象。书法艺术不是虚无缥缈的,是具有客观的、可视的形象。“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通过十六个“若”链接着数组艺术形象。从自然的形象中关联书法艺术。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其一,如同《九势》中对笔法的描述一样,在此运用自然中可观可感的事物来描述这种相对不易感知的书法形象美。书法形象好像是坐是动,是来是往,是卧是起,是愁是喜,是虫吃树叶,是利剑长戈,是强弓硬箭,是水是火,是云是雾,是日是月。通过自然意象和生命意象,给予人们对书法点画、线条的想象。同时,运用了如此多的比喻也表明了书法艺术不是单一的、确定的,而是丰富的、多样的、变化的,说明书法艺术存在多样性和变化性,而书家需要寻找书法艺术形象的种种可能。其二,回归自身的艺术哲学,认为书法形象产生于自然、阴阳。任何艺术都有艺术形象,如许慎《说文解字序》中的“画成其物,随体诘屈”,象形字是模仿天地万物和人而形成的,书画艺术的起源都是对于自然事物中的形象描写,受自然形象启迪产生的,然而绘画主要是通过具象的方式进行表现和反映主体,而书法则因其实用价值表现得逐渐抽象。正如《说文解字》中记载:“秦烧经书,涤荡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为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张怀瓘言:“囊括万殊,裁成一相。”《笔赋》中也有“书乾坤之阴阳”。可见书法形象的美感是涵盖自然的。
“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纵横”在此既指书法中单字的点画结构,又指书法作品整体中的章法。在此纵横之间,通过自然意象和生命意象给予人们对书法点画、线条的想象,方为书法艺术之境也。
(编辑:高森)
转载自:中国文艺网